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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货运输车辆相关要求

危货运输车辆适装要求

(1)钢瓶装气体、包装类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无机氧化剂、毒害品(低毒)、固体腐蚀品可选用栏板式货车/半挂车运输;

(2)爆炸物品、遇湿易燃物品、固体剧毒化学品、感染性物质、有机过氧化物可选用厢式货车/半挂车;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含受压、低温)应选用压力容器罐式货车/半挂车、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等;

(4)钢瓶装气体应按气瓶直立道路运输的要求,使用集装格、集装篮、散装等方式直立运输;集装格、集装篮运输可采用厢式车辆、栏板式车辆、平板车辆或专用车辆等运输;散装气瓶可采用厢式车辆、栏板式车辆或专用车辆运输;

(5)易燃液体、液体剧毒品可选用罐式货车/半挂车或罐式集装箱运输;

(6)液体腐蚀性物质可选用耐腐蚀的罐式货车/半挂车或罐式集装箱运输;

(7)有机过氧化物、感染性物品可根据温度控制要求选用控温车型。

危货运输车辆适装要求

危货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一级;

移动式压力容器需取得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所有车轮使用子午线轮胎且不得使用翻新轮胎;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前轮及半挂车所有车轮装备盘式制动器;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装备单燃油箱,且容量小于等于400L;

总质量大于3.5t的危险货物运输货车应装备缓速器或其他辅助制动装备。

危货运输车辆管理要求

数量及所有权

1)自有专用(挂车除外)5辆以上。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的,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10辆以上;

(2)非经营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的数量可少于5辆。
罐体容积或车辆载质量要求

(1)运输爆炸品、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m³;

(2)运输剧毒化学品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m³;

(3)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t;

承运人责任险要求

危运专用车辆(挂车除外)应按要求投保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限额:

(1)运输第1~8类危险货物的车辆,每车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不低于100万元;
(2)运输第9类危险货物的车辆,每车每次事故责任险限额不低于50万元。

车型限制

(1)禁止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检测不合格的、车辆技术等级达不到一级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2)除铰接列车、具有特殊装置的大型物件运输专用车辆外,严禁使用货车列车从事危险品运输;
(3)倾卸式车辆只能运输散装硫磺、煤焦沥青等危险货物;
(4)禁止使用移动罐体(罐式集装箱除外)从事危险货物运输;
(5)禁止使用罐式专用车辆或者运输有毒、感染性、腐蚀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运输普通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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