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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起,又一批商用车行业新规将实施!

回望2022年,蓝牌新规、电子证照推广、新国标实施等多项重要政策已经收官,已颁布的其他商用车相关举措也正有条不紊地实施中。


同时,临近年底,伴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全面松绑,各地区防疫政策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可以预见的是,2023年的商用车市场将迎来转机。


那么,在即将到来的2023年,有哪些商用车行业新规将要实施?各地方又有哪些政策进行了调整?

国务院:春运期间严禁非法设卡

2022年12月28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工作专班印发《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总体工作方案》


其中明确提出不再对乘客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不再实施乘客测温


不得随意暂停或限制客运服务,不得随意限制车辆、船舶正常通行。


严禁在公路上非法设置各类检查卡点、随意拦截车辆,加快恢复已暂停的客运服务。

交通部:全面恢复道路客运 加快推进道路客运复工复产

2022年12月17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推进道路客运复工复产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健康顺畅舒心出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提出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坚决落实“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的要求,全面恢复道路客运服务,切实维护本辖区内道路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正常运行秩序。


严格落实对旅客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不再进行信息登记等相关规定,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环境。

交通部:不得随意限制车船通行

2022年12月8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交通运输工作的通知》


其中明确提出要确保交通物流畅通,不得随意限制车船通行,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擅自关停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铁路车站、航空机场和邮政快递分拨中心。


严禁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航道船闸。

工信部:2023年起实施一批新国标

2022年8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了“关于做好《公告》标准实施整改工作的通知”,GB 9656-2021《机动车玻璃安全技术规范》、GB 17675-2021《汽车转向系 基本要求》、GB 26512-2021《商用车驾驶室乘员保护》等标准将正式执行。


自2023年1月1日起,已获得型式批准的适用车型应满足标准要求,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车型应停止生产,逾期未整改的产品,将列入《公告》整改车型库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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